湖州在线讯 随着天气转热,市场上贩卖野生青蛙的现象屡禁不止。随后,记者也走访了湖城部分农贸市场,发现卖青蛙的还不少,大多是流动摊贩,聚集在市场门口售卖。
随着天气转热,市场上贩卖野生青蛙的现象屡禁不止。日前,市民赵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,每天早上,她家附近菜场门口总有流动摊贩卖青蛙,现卖现杀,十分残忍。“每天贩卖的数量不多,用一个绿色网兜装着放在盆子里,一般早市就能卖完。遇到买主后,通常是当场杀掉,场面很是残忍,很多人和我一样都看不下去。”赵女士说。
随后,记者也走访了湖城部分农贸市场,发现卖青蛙的还不少,大多是流动摊贩,聚集在市场门口售卖。其中一名中年女子向记者介绍:“这些都是早上刚刚从田里捉来的, 20元一斤。”记者问:“这青蛙太小了吧,能吃吗?”这位中年女子回答:“能吃!小的肉才嫩!”
青蛙偷卖现象引起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,各县(区)相继开展专项检查。记者日前从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获悉,上月起,该局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和《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连续查处数起非法出售青蛙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。截至目前,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4人次,检查市场47家次,查扣21.8千克野生青蛙,交由该县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进行野外放生,对其中经营数量较大的2名非法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,对其他摊主和经营户进行了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的宣传教育。
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,执法人员一方面对辖区内合法经营的青蛙养殖户开展调查摸底,对养殖面积、种类、销售途径等内容进行登记备案;另一方面,在各大农贸市场附近印发并张贴《关于集贸市场禁止非法出售青蛙等野生动物的通告》,号召市民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。同时,该局还公开投诉举报电话,鼓励群众一旦发现违法情况及时向市场监管、渔政等部门举报,做到“不捕、不杀、不售、不买、不食”。
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,青蛙是消灭农田害虫的能手,为国家三级保护动物,一些特殊的种类如“虎纹蛙”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是国家明文禁止捕杀的,希望消费者在发现不法商贩销售野生青蛙时,及时拨打12315举报热线反映情况。此外,青蛙一般生活在农田里,常吞食带有化肥、农药的害虫和水源,农药在蛙体内蓄积,人若食用,农药残毒可能会进入人体产生毒害。青蛙还是多种寄生虫和病毒、细菌的寄主,即使经过烹制也不能完全消除。